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招考办、有关院校:
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,根据省教育考试院《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赣考院自[2017]19号)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我市自考毕业审查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自考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领导,切实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,认真组织,专人负责,落实责任。选派参与自考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同志必须是在岗专职人员,要求责任心强、业务熟练、遵守工作纪律。
二、各县(区)招考办、有关院校按要求做好自考毕业咨询和申报受理工作,按“南昌市2017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及操作办法”进行严格审核,严格把关。凡不符合毕业条件或材料不全的毕业生档案不得上报。
三、申报及初审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6日。
各单位将通过初审的毕业生档案材料按主考学校→专业→准考证号顺序整理好,于12月27日上午送达南昌市教育考试院三楼会议室进行档案交接,联系电话: 86219309。上交材料包括:毕业生档案材料、毕业人数统计表。
四、全市集中审查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(共5天,不含休息日),参加全市集中审查毕业生档案材料的工作人员于12月28日上午8:30准时到达南昌市教育考试院。
五、认真做好毕业考生接待和解释工作,耐心细致,周到服务。市级审查期间,各自考毕业生初审单位要专人留守,继续接待好考生咨询和补送材料,处理相关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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